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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学(本科(普通教育)类)
金融学(四年制本科、文理兼招、授予经济学学士学位)
培养目标: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适应社会经济发展需要,具有较扎实的金融理论知识,熟悉国家的政策和法规,具备银行、证券投资、保险等金融实务操作技能,能胜任银行、证券、保险等金融机构工作的应用型专业人才。
主要课程:金融学、金融市场学、国际金融学、证券投资学、商业银行经营管理学、保险业务、金融工程学、公司金融学、互联网金融等课程。
资格证书:学生在校期间可考取证券从业资格证书、银行从业资格证书、期货从业人员资格等证书。
毕业去向:学生毕业后可到各类银行机构、证券公司、保险公司、投资基金、资产管理公司、金融租赁公司、城乡信用合作社、信托投资公司、贷款公司、互联网金融机构,以及各类上市公司证券部、财务部门从事和金融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