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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本科(普通教育)类)
法学(四年制本科、文理兼招、授予法学学士学位)
培养目标: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掌握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具有较深厚的法学专业知识功底,熟悉我国法律和党的相关政策;具有运用法学理论知识分析和解决法律问题的能力;具有较强的文字和口语表达能力以及熟练操作办公软件和办公设备的能力;具有较强的创新能力、实践能力,能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特别是能在国家的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司法行政机关、仲裁机构、法律服务机构从事法律工作的应用型专业人才。
主要课程:法理学、宪法学、中国法制史、民法、刑法、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国际法、法律职业伦理道德、经济法、商法、合同法、物权法、知识产权法、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担保法、证据法、婚姻与继承法、仲裁法等课程。
资格证书:学生在校期间可考取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证书、人力资源管理资格证书等证书。
毕业去向:学生毕业后可从事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监狱管理部门、律师事务所的一线工作人员,或书记员、司法助理、律师助理等相关辅助工作人员;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各职能部门的相关法律、文案管理工作人员;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从事相关法律、人事劳资管理、知识产权保护等岗位的工作人员;街道社区法律宣传、信访接待、法律调解、社区矫正等工作。